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作为首批中国新闻奖试点报送单位之一,根据中华全国新闻工作协会《通知》的安排,结合工作实际,从即日起接受国内各新闻单位及个人报送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成立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评选作品并报送至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二、作品征集
根据中国记协对试点报送单位推荐作品的具体要求,我院可向记协推荐3件参评作品,具体作品征集要求如下:
1.接受新闻单位提名作品,不得重复报送已提交或拟提交其他推荐报送单位的作品;
2.接受学院教师与在校学生推荐的参评作品;
3.接受社会单位和个人推荐的参评作品;
4.作品报送地区、媒体及新闻体裁类型不限;
5.报送作品主题
(1)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
(2)坐着高铁看中国。
(3)自选主题。
(注:本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及相关表格等内容请在中国记协网下载。http://www.zgjx.cn/2021-04/02/c_139854679.htm)
三、报送安排
参评作品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送材料须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所有报送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保留底稿。纸质报送材料以快递方式寄达,参评作品的相关电子材料请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截止日期:2021年5月6日(以快递、邮件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第三十一届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对收到作品进行审看、讨论、评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官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