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作为首批中国新闻奖试点报送单位之一,根据中华全国新闻工作协会《关于开展第33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的通知》(记协[2023]1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工作实际,从即日起接受国内各新闻单位及个人自荐、他荐第三十三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现按照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关于第33届中国新闻奖报送的补充通知》精神,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征集作品的截止时间,由原来的4月28日延至5月23日截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成立第三十三届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评选作品并报送至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二、作品征集
根据中国记协对试点报送单位推荐作品的具体要求,我院可向记协推荐3件参评作品。其中,所在省(区、市)媒体的作品不超过1件;1家新闻单位的作品不超过1件。本次征集作品对主题不设限制(2022年重大主题报道范围请来电咨询)。
1.全国各新闻单位和符合申报自荐他荐资格的个人均可向我院报送参评作品,但不得与刊播单位和个人通过其他渠道报送的作品相重复。
2.报送作品应获得省部级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年度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并由2名新闻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人士实名推荐。
3.刊播媒体所在的省级记协、中央新闻单位或中国行业报协会等负责对作品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业务水平及报送材料审核把关并盖章确认。
(注:未尽事宜按《通知》要求执行。本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及相关表格等内容请在中国记协网下载。http://www.zgjx.cn/2023-01/13/c_1310690298.htm,请推荐单位按要求准备材料。)
三、报送安排
推荐材料须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所有推荐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保留底稿。纸质报送材料以快递方式寄达,参评作品的相关电子材料请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音视频作品请以U盘形式提交。截止日期:由2023年4月28日延期至2023年5月23日(以快递、邮件寄达日期为准)。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第三十三届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对收到作品进行审看、讨论、评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官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第一文科楼627
邮编:50163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老师(020-8522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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