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开题学生操作指南
1、开题条件:凡已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全日制硕士、博士、高级研修班学生,经导师同意后,可以开题。
2、申请程序:在开题报告会之前登录研究生综合教育管理平台,在网上完成“中期考核表”及“开题报告书”的内容填写,并从学院网站下载中心打印纸质版。在开题报告会之前,将中期考核表及开题报告纸质版统一交开题秘书,(开题秘书由导师提前安排,在开题前会通知需开题学生各项事宜)。
提示:学生只交一份开题报告书纸质版给秘书,但可自行再打印多份,于开题现场发给评委。
3、开题费用:校财务处统一发给每位开题学生100元,由学院直接做单,财务处转账到学生的银行卡账户上,不发现金,不用学生自己报销。此费用用于开题组导师和秘书的劳务费,不包含打印费等杂项费用,学生必须全款取出交给开题导师及秘书。
4、提交存档材料:现场开题结束后,根据开题评委意见及时更新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 “开题报告书”内容,并重新打印一份上交给开题秘书(注:“开题报告书”最后一页采用先前的签名版本即可,无需重新签名,开题秘书会将开题报告更新正文与先前签名的最后一页重新装订)。最终版的中期考核表与开题报告书需签名(个人签名、导师签名)后交开题秘书,由开题秘书统一收齐交至学院研管办。同时自行保存电子版,在研究生综合教育管理平台培养管理页面下完成电子版填写,保存提交,由学院审核通过。
5、中期考核、开题报告时间:专硕定于第二学期4月20日—5月30日开题,相关材料于每年5月31日之前提交;博士、学硕定于第三学期9月20日—10月30日开题,相关材料于每年10月31日之前提交;高级研修班学员两次开题相关材料分别定于每年5月30日、10月31日前提交。若恰逢周末假日,则顺延至周一提交。